看看世界各國怎麼處理強姦犯,台灣和中國的刑責是不是有點輕了呢

印尼總統批准嚴懲強姦犯,執行死刑或者進行化學閹割,希望能夠減少社會亂象。這一消息在全球範圍內引發大討論。強暴是針對女性的嚴重犯罪,針對兒童的性犯罪更不能容忍。那麼其他國家是如何處罰強姦犯的?一起看一下吧。

中國:強姦犯會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如果性侵兒童,情況非常嚴重,這可能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伊朗:強姦犯會被判處絞刑,或者被擊斃。

阿富汗:這裡很少有強姦案件,因為強姦犯被抓住後,會在4天內執行槍決,或者被絞死。

法國:根據受害者的情況,強姦犯將面臨15年、30年有期徒刑,或者終身監禁。

北韓:強姦犯會被行刑隊處以槍決。

俄羅斯:強姦犯不會被判處死刑,一半會被判處3~6年有期徒刑,如果情況嚴重,則會被判處10~20年有期徒刑。

沙烏地阿拉伯:強姦犯會被當眾殺死。

台灣:根據刑法規定,犯強姦罪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麼好像和其它國家有點落差....

從60年代開始,歐美一些國家開始考慮對強姦犯用閹割去勢來取代服刑。去勢的方法有兩種,一種是手術閹割,一種是注射藥物。澳洲、德國、瑞典、美國一部份州都通過了對強姦犯實施化學閹割的法律。

喜歡這篇文章嗎?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
L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