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讓人覺得最有效率的事就是搶殺台灣毒販,網友覺得這或許是唯一可許的地方...

在小時候,老師和家長總會灌輸我們「做錯了就要付出代價」的道理,可惜長大以後,司法各種不合理的制度卻保護了許多喪心病狂的罪犯,甚至讓他們有機會再次危害社會,因為製毒被被捕的彰化鹿港鎮前山崙里長黃乃木,就是一個很好例子。

▼2011年,53歲的黃乃木在彰化租屋裡自製被警方逮捕,但是沒想到他在交保後隨即又逃亡中國,接著還在當地繼續製毒售賣。幸好他後來終於被中國公安查獲並且判處死刑,當地效率迅速的執法讓台灣網友感歎「這是中國唯一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」!

▼據中國媒體報道,黃乃木在2013逃往中國後,又重操故業在當地租房與同夥一同製毒,後來隔年3月,同夥在交付毒品時被公安當場查獲,並且還起出超過4600公克的成品與半成品。經過地方法院的審理後,黃乃木也被認定為製毒首領,最後被中國法院判處死刑。

黃乃木的家屬接獲福建官方的通知,尋獲他們是否要到中國去探望黃乃木,雖然當時官方並沒有說明用意,但是家屬心中十分擔憂,於是便在第二天立馬飛往中國。家屬在隔天早上見完黃乃木最後一面後,他就迅速被官方槍決處置,遺體也在當天被火化,骨灰壇於上週四被家屬帶回了鹿港老家。

▼這項消息傳出後,許多網友都被中國官方執法的速度震驚了,紛紛留言大讚「就該要有這樣的效率」、「支持速審,製造毒品唯一死刑」、「若是鬼島來判…結果…這不用死…這有教化的可能」,坦言「這是我覺得中國唯一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」、「希望台灣能跟進」。

不過也有人表示「5年前製毒在台灣被抓,居然還能交保逃掉,這幾年不知道還害了多少人」,讓網友也不禁感歎「台灣的司法是個笑話,對做錯的人講人權,對被害者說要包容,說要錯的人只會一錯再錯」、「我發現台灣不管什麼官司,都可以交保。連毒品這種世界公認的重罪都可以交保,真的很荒謬!」。
其實在很多時候,「包容」固然是可以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,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大家必須對錯誤妥協,用「偉大的包容心」去感化罪犯。犯錯,就必須要受到相對的懲罰,唯有公平與公正的司法,才可以以身作則去灌輸人民最正確的道德與價值觀,讓我們擁有更好的未來,只是不知道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,才可以見證台灣司法的進步呢。